专业号

官号描述

<p>1.在农田整治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田整治方面的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占补平衡责任,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土地整治和复垦工作,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农田整治的有关工作。 <br data-filtered="filtered" /> 2.在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承担省政府和成都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上报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和预警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和功能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承担相关领域的技术支持与专项规划编制工作。<br data-filtered="filtered" />  3.在乡镇(街道)、村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乡镇(街道)、村规划工作的统一组织、技术指导、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指导功能区管理机构组织编制本区域乡镇(街道)、村规划。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领域的技术支持与专项规划编制工作。<br data-filtered="filtered" /> (1)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做好乡镇(街道)、村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依据乡镇(街道)、村规划开展乡村产业发展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乡村生态环境规划、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和古树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br data-filtered="filtered" />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并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村规划工作,承担技术指导和协调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及跨区域乡村规划;负责特色镇规划技术审查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村规划实施监督工作;参与市域乡村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工作。<br data-filtered="filtered" />  4.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承担本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和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br data-filtered="filtered" /> 5.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房屋交易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市各类不动产的交易和登记工作,负责整合全市各类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和系统,贯彻执行各类不动产交易和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br data-filtered="filtered" /> 6.在公园城市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规划意见,负责详细方案与项目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建设方案的上报工作,实施具体项目建设维护管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公园城市的日常维护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公园城市建设的空间规划。<br data-filtered="filtered" /> 7.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分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规划和自然资源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实现行业(领域)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其行业(领域)监管主体责任不变;负责制定行业(领域)行政执法规划、年度计划、管理措施、行业规范标准和目标责任等;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行业(领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协助配合、监督指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br data-filtered="filtered" /> 8.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及与审批事项相关的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和图审工作,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划转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并对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行为实施监督。<br data-filtered="filtered" /> 9.在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总体规划和统筹推进。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负责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改革规划和社区发展规划和统筹推进、负责指导和规范区域性社区综合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服务工作站运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党员活动室建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br data-filtered="filtered" /> &nbsp;</p>

      启事商讯

         
        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
        京ICP备09013815号
        基于E-file技术构建